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陵川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,太行山南端最高地带。北邻壶关,西连高平,西北接长治县,西南连晋城,东部和南部与河南省辉县市、林州市、修武县毗邻。辖5镇、13乡、410个行政村、1312个自然村。总人口25万人,总面积1751平方公里。陵川县辖9个镇、3个乡:崇文镇、礼义镇、附城镇、西河底镇、平城镇、杨村镇、潞城镇、秦家庄镇、夺火乡镇、马圪当乡、古郊乡、六泉乡。据境内发掘的塔水河等处人类遗址考证,陵川县早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就有人类居住。夏商两代为冀州之城,春秋属晋国,战国时期,先属韩、后属赵,秦代属高都县。隋开皇十六年(公元596年)始置陵川县,元至元三年(1266)并入晋城,至元三十一年(1294)复置。抗日战争时期曾分置陵川、陵高等县,1945年恢复陵川县。1958年,11月并入晋城县,1959年7月恢复陵川县建制。